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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司法局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实际困难

发布时间:2015-11-11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马绍波 刘念)近日,安置帮教人员邓刚(化名)在仪陇县司法局复兴司法所工作人员倾情帮助下,使他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邓刚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在1996年3月,他因抢劫3.8万余元被判19年有期徒刑,2015年3月他刑满释放,回到家中从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口中得知:自己刚服刑没多久,妻子便离开了他家,从此杳无音讯,2000年8月,唯一的儿子也溺水身亡,当他得知这一切后,顿时深感绝望和无助,也不知道自己以后的人生该怎样度过, 可是想到自己已经亏欠了母亲很多,为了能让母亲不再担心自己,他不再那么难过,他决定到县城某工厂做工,可是由于服刑期间作业时导致左手残疾,没有工厂愿意雇佣他。这一切都让邓某深感绝望和无助。

  2015年10月29日,邓刚来到仪陇县司法局反映了自己所面对的困境,基层股股长石家梅立即向王荣局长汇报,王局长庚即联系了县民政局、县残联。在几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邓刚领取了2000元救助金,同时县残联为其办理了残疾证。

  同时复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向该镇党委政府反映,党委政府考虑到邓刚的实际困难,同意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另一方面积极发动身边亲朋好友为其捐赠了大量衣物。

  邓刚看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其所做的一切,他感动地哭了,也表示今后好好做人,不再做一些危害群众利益的额事情。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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