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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监督新形态

发布时间:2009-10-27  来源:新华网-文汇报  字体大小[ ]

      要正视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监督主阵地之一的现实,尊重网民的意见和举报,以扩大和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党政官员要摆正心态,直面网民关心的问题,以真诚赢得信赖;要掌握网络的话语和谈话方式,以别人听得懂的语言,表达观点,引导舆论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反腐倡廉,而在最近举行的世界媒体峰会上,胡锦涛指出,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为我们探索互联网条件下反腐倡廉指明了方向。

    互联网使个人成为信息生产源

      互联网不单纯是一种基于高科技的信息技术,它更是人类新开发的一种“生存方式”,传统上人们习惯的交往、生活和管理方式都因此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科技赋予公民个人在信息获取、发布、传递、加工和整合方面的新的广大机遇,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以个人为单元的独立和散在的“信息生产”。互联网技术高度成熟,极大地降低了上网门槛,任何人只要愿意,几乎都可以自由进出互联网并随意发布信息,信息传播的高效率使得个人成为名副其实的信息生产源。

      第二,个人与个人相互激发的“信息解读”。任何信息只要为人关注,就处于持续的解读之中,其深层意义被不断阐释和开掘;即使事实未见变化,对它的解释和评判却可能在无数个人参与解读之下不断变化。

      第三,由无数个人参与所构成的“信息修复”。在互联网上,个人既是整个网络的节点,同时构成网络“系统性质”的内在支撑,这种“系统性质”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对已发生事件的准确乃至精确“还原”,因为无数大大小小的“知情者”的积极参与,各种细节经由“集体回忆”而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

      对反腐倡廉工作既有巨大价值,也意味着挑战

      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发布”和“整合”功能,同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相结合,对反腐倡廉工作既有巨大价值,也意味着挑战。

      过去,材料在纪检监察人员手里,工作节奏也由有关部门掌握。而互联网催生了一种“体制外”的查处方式,知情的网民不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贪腐线索,而是径直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随后引发大量“爆料”,在相关部门确认之前,可能已经把案子“坐实”。这从积极的角度说,提高了查处的效率,但从消极方面说,则使查处工作显得“被动”,反腐倡廉有被网上舆论“推着走”之感。

      同时,网民的积极参与带来了网络“信息解读”的多样化,既有助于公众了解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但也会产生积极成效反被“消极解读”的可能性。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查处了不少大案要案,一批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待贪污腐败绝不容忍的鲜明态度,赢得了公众的积极评价,这是主流民意。但网上也出现了对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高估”的情形。特别是,由于近年来社会分化明显,一些地方政府和群众关系出现紧张,一旦发生大小事件,网上如对公务员和公权力机构的行为和态度作“一边倒”的“解读”,就会导致工作被动。

      比如,以“人肉搜索”为代表的网上信息收集和合成方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动员大量网民,提供极其细微的证据,对于一些疑难案件的查处,起了重要的佐证作用。然而,群体性的网上曝光根本上是一种自发的信息“拼合”过程,在性质上类似于“每人讲一句”的接龙式文学创作,未经第三方核实,也缺乏权威部门科学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关联的逻辑性不一定经得起推敲。但在网络舆论日趋强势的背景下,由不相干材料组成的扭曲的“事件全景”,往往会“主导”公众对事情的看法,形成某种“先入之见”,即使查清事实、公布于众,要消除已经存在的公众成见,仍需花费很大力气。

      反腐倡廉必须有所创新和拓展

      显然,面对互联网作用的日益突显,网上公众的日益活跃和网上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良好成效,必须有所创新和拓展。

      在理念上,要正视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监督主阵地之一的现实,尊重网民的意见和举报,以扩大和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查处各种贪污腐败案子,不能落在“网络爆料”的后面;另一方面,在尚不具备全面动员网民举报贪污腐败的条件下,对网络上反映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作出回应,树立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旗帜鲜明的形象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保护公众的参与积极性,消解已经存在的某些社会紧张。

      其次,要进一步利用网络监督的力量,重视信息的解读,加大舆论引导的力度。在互联网话语权“分散配置”的背景下,要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意志和行动,避免陷入那种“不查处,群众不满意;查处了,还是不满意;查处官员职级低了,群众不满意;查处职级高了,仍然不满意”的被动局面,加强正面宣传,使舆论监督更好地起到驱邪扶正、弘扬正气的作用。

      最后,要开发各种适应互联网环境和网民心态的工作方法,改进沟通和宣传效果。相比传统媒体,互联网的最大特点是所有主体的平等参与。因此,各级党政官员要摆正心态,直面网民关心的问题,以真诚赢得信赖;要掌握网络的话语和谈话方式,以别人听得懂的语言,表达观点,引导舆论;要用事实说话,靠道理服人,同时宽容不同意见,以增进政府与民众的彼此信任,促进社会和谐。(顾骏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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