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讯(王芳)近年来,彬州市大力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严格整顿规范。对512家合作社开展规范整顿,清理211家僵尸合作社,有效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和效率。目前301家合作社,种植类176家,占58.47%;养殖类63家,占20.93%;种养结合类21家,占6.97%;加工类12家,占3.99%;营销仓储托管服务类29家,占9.63%。年收入50—100万元12家,占3.99%;100万元以上30家,占9.96%。
坚持规范指导。按照管理科学、产权明晰,账务完善的经营要求,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坚决做到财务、管理、经营、项目“四分开”。厘清个人账户与合作社账户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成员监督。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地利益联结机制,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加大培训力度。先后分四期组织280名村两委班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百万元合作示范社法人赴山东潍坊学习现代农业发展;创办彬州市乡村振兴学院,累计轮训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400人次;发挥市农广校田间分校阵地作用,培训乡土实用人才390名;组织创建50万元和百万元合作社法人、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从农业、财政、市场、供销、电商等从不同方面累计培训260余人次。
壮大经营主体。制定出台百万元合作社创建实施方案,重点扶持10家规模合作社开展标准化建设。实行示范社名录制管理,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社监测评定。对运行健康、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优先推荐申报市、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累计向示范社投资脱贫专项资金、社会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2000余万元,有效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民增收能力。
借助粤陕合作平台,在广州建设彬州农特产品展示馆,扩大彬州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在全市十个镇办建成电商中心,助力农产品销售。上半年全市新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32家,申报创建省级示范社3家、咸阳市级示范社6家,指导14个村集体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村均增加集体收入6万元以上。
目前,彬州市现有各类农业市场主体1900多家,其中家庭农场(种植)1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12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7家,咸阳市级示范合作社16家,农业龙头企业9家。畜牧业养殖场户1056户,其中规模养殖场45户,果业专业合作社20家。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