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 今年以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力促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提升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做到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相统一,取得良好效果。近日,青秀区检察院为40名工人追薪29万余元的同时,依法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又保证了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据了解,2019年7月,林某某经营的餐饮店开始对外营业,招聘刘某某、余某某等40名工人到店里打工,但是好景不长,这家餐饮店才刚开张三个月,就因经营不善倒闭了。倒闭了,工作可以再找,但是,老板林某某长达半年时间,一直拖欠这40名工人从9月至10月的工资共计29万余元迟迟不给。没办法,靠打工维持家庭生计的工人刘某某等人将该情况投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该局下达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后,老板林某某不仅不接受调查,电话也未取得联系,玩起了消失。没办法,该局将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于2021年5月19日移送青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涉案的林某某另外还经营有别的公司,底下还有员工等着领薪。该案一方事关工人切身利益,另一方涉及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将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相结合,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向林某某释法说理,最终,林某某认罪认罚支付了拖欠的29万余元工钱,全部发放到位并取得了40名工人的谅解。
为了以案释法、更好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青秀区检察院于6月25日对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从案件事实、案件争议焦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对不起诉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依法阐述了拟对林某某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逐一对该案发表看法并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林某某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意对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对我作不起诉处理,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从中吸取教训……”林某某当场表示,自己由于法律知识欠缺而做出了违法行为,通过检察院的教育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会上,检察官再次告诫林某某今后要以此为诫,走好企业发展的每一步。
以人民为中心,为民解忧解困。今年以来,青秀区检察院切实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同时当好“护企人”,在受理审查起诉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促成诉前和解5件,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追薪护企两不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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